按照我市中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目前已经完成职业学校的批量投档和录取工作,为满足落榜考生就读职业学校的愿望,现将有剩余计划的职业学校补充录取办法公告如下:
一、补充录取的招生学校
有剩余计划的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及中级工)。
二、补充录取的对象及招生范围
尚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
三、补充录取流程
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充分了解招生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于7月27日—31日到意向学校咨询、报名,符合补充录取条件并通过招生学校资格审核的,由招生学校汇总后按规定时间办理补充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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