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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徐州市2022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03-08   点击:[]

各县(市)区招办,有关中学:

根据上级关于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报名基本条件

年龄1417周岁(2005年83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2022年度徐州市应届初中毕业男生。须参加徐州市2022年中考,中考成绩排位预估在徐州全市前15%,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

二、宣传、报名及预检

1.宣传发动。各县(市)区招办积极协调,统筹安排,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宣传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和考生家长关注支持招生工作。

全市各初中要充分发挥学校的党团组织和班主任作用,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及召开班会等方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激发青少年学生报考热情;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家校通、云课堂等形式发布招生信息,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招生海报,帮助学生了解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需具备的政治、身体、心理品质、文化等条件。

各初中学校,明确由一名校领导分管指定一名长期负责的招生联络员,持续跟踪掌握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政策程序录取办法情况

2.报名预检。考生按照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基本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经班主任推荐后,所在中学对学生文化、学籍及现实表现情况逐一审查,并组织校医对考生进行“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预检。

3.复查填表。各县(市)区招办应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推荐考生进行复查和筛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学生本人和学校认真详实填写《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报名表》(附件1)正面双面打印,只填写正面,贴上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反面由南京选拔中心体检人员在初选时填写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家长(监护人)、班主任及所在中学签署意见,考生所在学校须加盖公章,于3月28日前报县(市)区招办审核汇总。

各中学要对参检学生有关情况和各项条件,做到心中有数,出具的证明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防止发生遗留问题。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可以先保留,准其参加初选,以免造成误淘;在坚持标准前提下,进一步增加初检学生数量,确保多中选优、好中选优,特别是对成绩较好的学生要重点关注、慎重取舍,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

4.汇总上报。各初中学校于3月28日前将各校《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填写后交各县(市)区招办,各县(市)区招办汇总后于330日前将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推荐名册Excel表格报市招办许海健老师。

三、按通知要求做好后续选拔相关工作

南京选拔中心将派出初选检测工作组对我市预检合格学生进行集中初选体检,确定初选合格名单。对初选合格的学生各县(市)区招办和学校要重点关注,并做好迎接文化测试和定选检测的准备(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徐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基本条件及政策待遇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招收对象:年龄不小于14周岁、不超过17周岁2005年8月3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2022年度江苏省内普通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男性

2.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3.身体条件

身高:163-183cm之间(未满15周岁可放宽至162cm);

体重:48kg以上(未满15周岁可放宽至46kg),体型匀称,体重一般应在标准体重的85%-120%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视力:使用空军C型视力检查表,双眼裸眼视力均在1.0以上(E型表约5.1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佩戴过角膜塑形镜;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2/85毫米汞柱;

色觉: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4.心理品质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5.文化条件品学兼优,中考成绩排位预估在本设区市前15%,高中阶段选考科目必须含物理。

二、政策待遇

1.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单列招生计划,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参加招生检测食宿和交通费用由空军承担。

2.空军派驻管理干部,负责组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与训练、配合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办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

3.学生上学期间免除学费,在校期间,空军每人每年发放近12000元伙食费,每月发放400元津贴,并发放空军特制服装,成绩优异者将获得每年最高3000元奖学金。

4.高三毕业参加空军招飞选拔单列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录取到空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高分者有机会成为空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的“双学籍”飞行学员。对未录取为飞行学员,可自行报考地方院校,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并志愿报考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在校期间实施全程分流,学生由于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学习的,可以根据有关协议和规定,在第一和第二学年结束时调整到承办中学普通班或原籍录取学校,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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