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来到徐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 
微信
手机版

关于公布《2014年徐州市初二地理生物学科考查办法》的通知

2014-03-17 徐州市教育局  点击:[]

徐教基〔2014〕9 号

各县(市)教育(文教体)局,市直属各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考改革的意见,为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深化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导向功能,更好地提高考试组织的效率,保证地理、生物考查的质量和信度,培养学生的信息操作能力,经广泛征求意见,市教育局制定了《2014年徐州市初二地理生物学科考查办法》,现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徐州市初二地理、生物考查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生成题库,考查采取计算机考试的办法,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各初中学校按全市统一要求组织实施考查,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考生考查成绩。

二、考查办法

考查前由计算机系统自动抽取试题,进行组卷,考生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并提交作答结果,考试结束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考生的答题结果等数据,各考点将考生答题结果统一上报市招办,由市教育局统一校验、阅卷、汇总后公布考生成绩。

三、信息采集

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所辖学校的初二在校学生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各初中学校按照市招办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并上报到学校所属的县(市、区)招办。初二地理、生物信息采集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实行属地管理,各报名学校不得跨行政区划上报信息。各县(市、区)招办汇总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信息上报市招办。

四、考查时间和考场安排

地理、生物考查时间安排在5月29日—5月30日进行。考查原则上在考生就读学校进行,个别无考试条件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调配到邻近学校考试。县(市、区)招办根据各校的报名情况,对各校的考生进行随机编排考场。

五、考试组织与监考教师调配

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初二地理、生物考查监考教师的调配与行政监督。各初中学校根据本校的考场数,按每考场2人上报监考教师名单,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对属地学校的监考教师进行调配,每考场至少要有一名外校监考教师,并对考试组织过程进行巡视和督查。考点学校要对考生和监考教师进行考试纪律培训,凡发现考试舞弊的学生其考试成绩按0分记,凡发现雷同试卷所涉学生的成绩按0分记并将追究考点学校和监考教师责任。监考费及巡视费等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初中学校负责考场布置与整理。各县(市、区)招办负责考查数据的下发与上报。

六、成绩公布

由市教育局统一考试结果进行检验、解密、汇总与公布,地理、生物成绩按合卷计分,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划分等级,总分在90(含)分以上的为A、总分在75(含)分到89分的为B、总分在60(含)分到74分的为C、总分小于60分的为D。

七、其它事项

考生的地理、生物考查成绩作为中考录取的依据,考查成绩为B等(含)以上的方可录取到四星级以上高中(市区含徐州高级中学),考查成绩在C等(含)以上的方可录取到普通高中。中考录取时,当出现同分压线考生,并且录取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优先录取考查等级为A的考生。另外,对于初二年级考查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可跟下一届考生一起补考,最终考查成绩取最好的一次成绩计算。由于2013届考生是按分科公布等级的,补考时需参加两科的考试,按总分确定等级。

徐州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8日

关闭

Copyright undefinedcopy; 2013-2015 XZSZB.NET 徐州市教育考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07796号-1主办:徐州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