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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第十一批女飞行学员招生通知

2017-06-07 admin  点击:[]

经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空军确定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选拔第十一批女飞行学员。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六省市的女飞行学员招收工作。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高中毕业女生(应届、往届均可),文理科不限,199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

3.净身高在165-185cm之间(未满18周岁的身高164cm合格),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2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裸眼视力C字表0.8(E字表5.0)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4.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5.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6.品学兼优,参加2017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统招一本线。

二、选拔程序:

招收选拔工作主要包括报名、初选、复选和定选四个阶段:

1.报名。有意向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向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咨询、报名,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网站(http://nj.kjzfw.org/Item/1163.aspx)下载打印。

2.初选。2017年6月11日到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报到,检测时间为6月11日-13日。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东大影壁16号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参检学生内着平脚内裤、女式背心,穿运动鞋,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参加初选前,填好《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对有关内容要提前了解清楚,填写真实、无遗漏、无缺项。初选检测学生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复、定选。计划6月27日在南京选拔中心组织复选,复选合格后直接到北京参加定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定选检测学生食宿由空军承担,交通费按规定报销。

咨询电话:025-80875437/83676823 ,微信公众号:南空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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